5.2 外国投资法规和政策
5.2.1 投资主管部门
阿塞拜疆投资主管部门是经济部,负责外资事务的部门是其下属的出口和投资促进
署(Export and Investment Promotion Agency of the Republic of Azerbaijan - AZPROMO)。
该组织负责发展阿塞拜疆的非石油部门、在国外市场推广产品、提高外国消费者对本国
产品的了解度,根据“单一窗口”原则为感兴趣的投资者提供服务等。
5.2.2 外资法规
阿塞拜疆与外资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
法律法规名称 浏览网址(俄语)
《投资活动法》 https://heqt.gov.az/upload/tercume-edilmis-aktlar/eng/law-on-investment-a
ctivity-11-03-2024_FILE_D770B3-6E7E74-1A393F-045542-3BE16A-F4
BF8D.pdf
《外国投资保护法》 https://continent-online.com/Document/?doc_id=30589499
《反垄断经营法》 https://continent-online.com/Document/?doc_id=30592460
《税法通则》 https://continent-online.com/Document/?doc_id=30414629
《私有化法》 https://republic.preslib.az/ru_d4-68.html
上述法律法规可通过阿塞拜疆司法部电子数据库e-qanun.az(阿塞拜疆语)查询。
5.2.3 外资优惠政策
阿塞拜疆法律规定,外资企业在阿塞拜疆享受国民待遇。遇到以下情况可向外资提
供有限度的税收优惠:
(1)对外商作为投资向阿塞拜疆输入的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外企工作人员及
其家属携带入境的私人财产和物品可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2)对重大外国投资项目,可通过签订个案合同的方式,规定项目可享受的税收
优惠。例如,石油天然气或其他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项目,外商可根据与阿塞拜疆政府
签署的合作协议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3)外资享受阿塞拜疆国家法律的完全保护。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否则不得对外
资企业国有化或征用;对外商因阿塞拜疆实行国有化或财产被征收遭受的经济损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