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金融监管局,将其职能全部划归金融市场监督署。该署将负责有价证券、投资
基金、保险和信贷组织、支付体系的监管和调控,包括反洗钱。
金融业监管的主要法律有:《阿塞拜疆共和国中央银行法》《投资法》《外汇调节
法》《银行法》和《保险业法》等。
【文化业准入】1998年2月6日,阿塞拜疆原领导人盖达尔·阿利耶夫批准《阿塞拜
疆共和国文化法》。它是阿塞拜疆文化领域的基础法律,也是阿塞拜疆文化领域国家政
策的基本原则。该法由总则、人权文化、自由与义务等10章,共计51条组成。主要涉及
文化领域国家基本原则与任务, 文化领域的阿塞拜疆共和国立法,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
任,文化权,文化领域中的国家义务,国家文化体系及任务,组织文化,文化机构的建
立、重组和注销,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估算,文化产业投融资及文化保护等。
截至2025年, 阿塞拜疆不允许外资企业投资教育、 广播电视、 网络媒体等文化产业。
5.2.5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商可通过在阿塞拜疆境内建立独资企业、合资企业、购买企业股份、债券、有价
证券、土地和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及其他财产权等方式进行投资活动;参与国有资产、地
方自治机构资产的私有化。企业出口产品所得外汇、在阿塞拜疆正常经营所得利润、外
籍员工的工资收入均可由外资企业或员工自主支配。 依法完税后可自由兑换成外币并汇
到境外。
5.2.6 安全审查的规定
阿塞拜疆尚未制定有关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投资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
中等方面的法律。但针对具体并购项目时,则需当地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必要时,有关
项目须提交阿塞拜疆紧急情况部审批。
5.2.7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阿塞拜疆基础设施PPP模式的主要类型为BOT。
阿塞拜疆经济部是阿塞拜疆基础设施PPP模式主要负责部门,承担执行协议、监督
项目实施等职责。2016年, 阿塞拜疆颁布《建设和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专项融资实施办法》 ,
对在阿实施PPP模式项目进行立法规定。随后颁布总统令,对BOT模式基础设施项目投
资者、 合同条款和条件以及在投资下生产货物和服务的成本核定等方面作出要求。2022
年,阿塞拜疆颁布《PPP法》 (第691-VIQ号),目前正在制定《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