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厄立特里亚(2025年版)
或个人从事外汇交易。任何本国和外国投资者都可向央行申请外汇,在其
他银行存储外汇必须事先得到央行的批准。央行在 1998年5月颁布通告,
实行自由外汇政策,内容包括:汇率由市场决定;对于进口没有质量或数
量的限制; 利润、 红利、 版税和专利费可以自由汇兑; 出口没有价格限制,
出口商无需交纳出口所得;旅游者无需申报外汇;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以
开立外汇账户。埃厄边境战争的爆发导致厄立特里亚出口急剧下滑,外汇
收入剧减,厄立特里亚政府开始实行外汇管制。银行也被迫下令停止向出
口商开具信用证和支付外汇。2005年4月,厄立特里亚政府关闭了所有的
私人外汇交易机构,对持有、交易和走私外汇的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最
高处3年监禁并处罚款5万纳克法。2013年2月20日,厄立特里亚政府发布
公告(173/2013号),宣布即日起将采取措施解除部分外汇管制。取消厄
立特里亚出入境旅客携带外汇限额,规定旅客出入境可携带 1万美元(或
等值其他外汇),超过部分须填写申报单并向海关申报。
【外汇分配】根据厄立特里亚银行的规定,投资者应在厄立特里亚开
设和管理外汇账户;在其投资以及必要的采购活动中使用其账户中的外
汇;享受外汇分配,并优先于出口商;出口收入100%外汇留成。
【外汇汇出】在不违背1994年第59号投资公告规定的前提下,外国投
资者可以根据当时的汇率,将以下外汇汇出厄立特里亚:由投资所得的净
利润和分红;依照该条例和银行规则,为国外贷款还本付息;有关任何技
术转移协定的费用和版税; 投资清算和/或扩资收益; 出售或转让股份所得;
根据投资公告和厄立特里亚劳动法所雇 用的国外劳工可以根据银行外汇
条例汇出其工资结余。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中央银行】厄立特里亚中央银行是厄立特里亚国家银行( National
Bank of Eritrea,NBE),成立于1993年,是政府的金融顾问和财务执行机
构,负责监督、管理和审查境内所有金融机构,对国家的外汇储备进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