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厄立特里亚(2025年版)
(1)大宗重要商品如粮食、燃油、煤气、建材、水泥、糖、食用油、
纺织品等的进口,主要由其党营“红海贸易公司”垄断经营。
(2)商人进口的每笔合同均需贸工部审批。
(3)其银行的外汇“有价无市”,商人很难从银行换出外汇。
(4)在厄立特里亚外汇黑市交易属非法行为,但由于政府对外汇的
限制,外汇黑市交易屡禁不止。2005年始,厄立特里亚政府加大了外汇管
理力度,规定外汇汇出需由中央银行批准,当地公司和私人不得从外汇账
户提出现金,只能用支票结算。2013年2月20日,厄立特里亚政府发布公
告(173/2013号),宣布即日起将采取措施解除部分外汇管制,允许在厄
立特里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的本国公民在出示银行可接受的证明后使用
自有外汇。
(5)凡是进口商进口货物,须先向银行交纳百分之百的保证金,才
能申请信用证。
(6)厄立特里亚商人付款的另一种方式是由第三国银行汇款或开信
用证。
(7)政府规定,凡是国营企业及政府部门进行大宗商品采购,必须
采取招标方式。目前,政府部门大宗商品采购招标也交由红海贸易公司操
作。
厄立特里亚政府从2005年2月1日起放缓了对私人进口许可的审批, 抑
制厄立特里亚私人公司的进口。按照2003年颁布的有关规定,厄立特里亚
商人进口每笔货物前必须获准两项许可,一是从贸工部获得进口许可,二
是从商业银行获得外汇许可。 目前, 上述两项许可已不向私人进口商发放。
虽然政府没有发布任何官方声明, 但所有来自私人进口商的申请从2005年
2月1日起都被贸工部退回,并被告知相关审批将无限期推迟。
特殊进口许可:火药、爆炸物、放射性材料、医药产品需通过在相关
主管部门获得特殊许可后方可进口。而且,医药产品是不允许在展销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