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恢复,2010年利政府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率由35%降至25%。
【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及农业和可再生资源项目税率为25%,人寿
保险公司税率为总收入的4%,盈利项目税率为15%,矿业和石油领域企业
税率为30%,高产量矿业项目另征收20%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或个人总收入的2%,择大征收。
【流转税】只对毛收入不超过500万利比里亚元的征收4%流转税;毛
收入超过500万的,按所得税征收。
【商品服务税】税率为7%。
利比里亚暂未征收数字税和碳排放税。
表5-2 利比里亚个人所得稅税率
个人年所得(利比里亚元) 税率
0-70,000 0
70,001–200,000 超过70,000部分,5%
200,001–800,000 8,500 + 超过200,000部分,15%
800,000以上 96,500 + 超过800,000部分,25%
资料来源:中国驻利比里亚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5.6 特殊经济区域规定
5.6.1 经济特区法规
利比里亚政府于2017年颁布《经济特区法》,并要求成立利比里亚经
济特区管理局(LSEZA)。经济特区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创建并监管经济
特区,以促进吸引国内外投资资本。2019年4月,利政府成立经济特区特
别指导委员会。
根据《经济特区法》,在每个经济特区内,经济特区管理局将为企业
注册、颁发执照、许可证和批准以及征收税费提供一站式服务。
经济特区法律规定了经济特区被许可人、开发商和经营者的权利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