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依据利比里亚《反腐败委员会法案》(2008年),利比里亚成立反腐
败委员会(LACC),负责打击全国范围内的政府、私人腐败行为。反腐
败委员会对腐败、商业贿赂案件有调查和起诉权。
利比里亚《刑法典》第12章D分章中对贿赂和胁迫做出如下规定:
(1)如果出于使公务人员做出某公务行为或违反法定责任考虑,故
意向另一人提供、给予、同意给予或索要、接受、同意接受另一人的有价
物品,则认定为贿赂犯罪;
(2)如果公务人员因从事公务行为或违反法定责任而向他人索要、
接受或同意接受他人物品或钱款,则犯了非法接受报酬罪;
(3)如果公务人员因在公务行为中向对方提供了建议或其他帮助而
向对方索要、接受或者同意接受有价物品或钱款,则犯了公务活动非法补
偿罪。
5.12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2.1 许可制度
利比里亚政府把承包工程项目分国际竞争性项目和非国际竞争性项
目两种。 非竞争性项目招投标只面向事先在利比里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
企业。参加国际竞争性项目投标的企业,在中标后需按政府要求,到主管
部门登记注册公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承揽工程承包项目,需先在利比里
亚注册成立公司,并获取利比里亚建筑协会和公共工程部资质认证。工程
建设过程、工程验收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12.2 禁止领域
目前利比里亚政府财政拮据, 大多数工程承包项目靠世界银行等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