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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莫桑比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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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2页 · 59,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7

PDF第6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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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禁止领域
莫桑比克对外国承包商没有过多的限制, 但一些当地的市政工程项目要求投标企业
在当地注册并具有莫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一些由国际组织或机构出资的项目无此限
制,允许外国承包商参加投标。
5.10.3 招标方式
当地的工程项目一般通过报纸、网站等发布公开信息,进行公开招标,少数项目直
接由发标单位邀请投标或议标,允许联合投标或独立投标。
5.10.4 验收规定
中国标准在当地并没有得到认可, 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要求遵守当地标准和南部
非洲标准(SATCC),这两个标准中不足的部分往往要求欧盟标准。但在议标项目中,
业主不反对使用中国标准,允许承包商使用中国标准,但前提是同时满足当地标准和
SATCC(采用验算的形式) 。 当地不认可中国标准的主要原因是认为中国标准英文版不
健全,当地的工程师绝大部分没有学习过中国标准。
5.11 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5.11.1 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莫桑比克政府于1999年5月4日颁布了 《工业产权法》 (第18/99号) 。该法定义了加
工贸易和服务贸易商标、 创新发明专利、 工业设计模式、 徽标、 商业名称、 地理标识等。
政府建立了工业产权管理体系, 并对知识产权的可交易性等做出明确规定。 关于著作权、
版权等非工业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尚未出台有关法律法规。
5.11.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莫桑比克工业产权管理部门是 经济部所属的工业产权局( IPI)、经济活动监察局
(INAE) 。 根据 《工业产权法》 第三章工业产权侵权的规定, 根据侵权的轻重, 处以全
国最低工资11倍至224倍金额的罚款。详细情况参阅如下网址:
https://www.wipo.int/edocs/lexdocs/laws/pt/mz/mz025pt.pdf
5.12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