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莫桑比克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外国公司可以在莫桑比克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公司等,形式
不限。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莫桑比克负责企业注册的政府机构是经济部所属的注册登记局。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根据2005年12月27日第2/2005号法案所批准的商业法及其补充法案,在莫桑比克注
册公司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向注册登记局申请提出预定的公司名称;
(2) 在股东之间商定注册合同的内容 (建议注册合同统一由当地的专业人士审核) ;
(3) 在银行开立账户, 存入注册资本。 开设账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公司名称预定证
明的公证复印件、公司注册合同的提案、公司各股东有效证件的公证复印件等;
(4) 向注册登记局提出正式的公司注册申请。 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公司名称预
定证明、公司注册合同的提案、注册资本的存入证明、公司各股东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章程等;
(5)公司注册后,由注册登记局在《共和国公报》上刊登公司成立的消息;
(6) 公司注册登记完毕后, 应该到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构进行税务登记, 获得相应
的 “税务识别唯一号码” (NUIT) ; 到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开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查询网址如下:https://apiex.gov.mz/wp-content/uploads/2024/01/Mozambique-
Business-Licensing-Guide.pdf?utm_source=chatgpt.com
附录1.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