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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莫桑比克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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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2页 · 59,93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9

PDF第7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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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绿色经济发展规划
7.2.1 总体节能减排路线图
莫桑比克将绿色经济纳入国家发展议程,提出三大发展目标:遵守保护环境和生物
多样性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批准有关陆地和海洋规划、环境、森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法律框架、政策和监管文书;建立应对环境问题的具体机构并加强现有机构能力建设。
莫桑比克计划到2030年实现全民通电,其中20%来自清洁能源发电,并计划将发电
能力提高600兆瓦以上, 将150万人连接到微型电网和太阳能家用系统。2021年8月, 莫桑
比克批准新电力法,为新能源发展开辟空间,尽快实现全国通电。
2016年,莫桑比克政府发布 《2016-2030年莫桑比克减碳和增加森林绿植国家行动计
划》 , 旨在通过保护植被来推动莫桑比克减碳排放事业发展, 并通过与世界银行等合作,
获5000万美元贷款,用于推动该计划的实施。莫桑比克积极参与全球碳排放交易业务,
作为世界银行全球碳排放交易补偿受惠国, 已于2021年从世界银行获得640万美元碳排
放交易补偿款,用于补偿其自2018年以来减碳行业的发展投入。
7.2.2 发展绿色经济战略规划
根据莫桑比克政府最新的 《2025-2029年五年发展规划》 , 莫绿色经济发展被纳入第
五大发展支柱,即环境可持续性、气候变化和循环经济。该支柱包含环境管理计划、应
对气候变化和灾害防治计划、循环经济计划。
(1) 环境管理计划主要举措包括: 实施发展项目中的环境管理计划; 确保各项目符
合国家领土发展计划;分配环保收益,奖励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社区;监测环境污染
物以及水生生物和土壤的状况;垃圾管理系统现代化;减轻放射性污染的影响;扩大海
洋保护区;增加森林覆盖率;鼓励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社会经济发展活动;保护脆弱的生
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
(2) 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防治计划主要举措包括: 强化早期预警系统; 鼓励和资助
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创新;完善灾害风险管理机制;降低废弃矿区的公共灾害风险;提
高防御能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对社会经济项目建设的环保监管;调动应
对气候变化资金,发展低碳经济;与当地社区分享资源收益,减少社会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