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塔尼亚(2025年版) 41
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商业和旅游部是毛负责对外贸易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执
行促进进出口的政策、战略、措施,参加国际贸易条约和协议谈判及落实 ,
对接毛政府与贸易领域国际组织和政府关系 ,建立监管对外贸易体系,
落实进出口商品管制 ,加强消费者保护 ,监督商品市场价格并确保市场
供应;加强与进出口企业的协调对接,保证国内市场供应,促进出口;依
法协调商会及其他商业协会、组织;组织国内外展会等。
经济与财政部负责制定海关管理 、进出口税率、税费征缴等政策规
定,下属的海关、税务总局分别负责实施。
5.1.2 贸易法规
毛没有专门的对外贸易法。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法规是 2000年1月18日
颁布 的《商业法》和2017年12月21 日颁布的 《海关法》,可通过
https://www.droit-afrique.com/pays/mauritanie/查询浏览。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毛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一般货物进出口没有限制。
进口方面,一般产品进口无配额、许可限制,根据商品类别缴纳不等
的增值税、消费税,粮食、农产品、医疗物资、渔船及部分捕捞用具等可
免税。出口到毛的商品在标签上用法语或阿拉伯语注明产品净重、成分、
原产地、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终止日期等信息。
毛是穆斯林国家,严格禁止猪肉、酒精以及与伊斯兰教义不符的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