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动产与不动产的权利 ,以及确保外国投资者与毛 国内投资者享受同
等待遇(国民待遇)。根据《投资法》,在毛投资设立中小企业 、经济特
区投资企业和规定限额以上投资可享有一定优惠。
设立中小企业。投资500万至2000万乌吉亚(约人民币90万至357万元)
且至少创造10个直接就业岗位的企业 ,在运营前三年享有资本货物 3.5%
进口税率优惠、首次投资或业务扩张信贷产品免征金融运营税;在后续经
营阶段,经批准可继续享有资本及配件进口3.5%的税率。
在经济特区内设立企业。在出口加工区投资5000万乌吉亚(约人民币
893万元)以上、创造50个长期就业岗位并将 80%产品出口的公司 ,可免
除基于人员成本的税款 、一定限额的专利税 、不动产土地税 、许可费用;
免除资本货物、原材料、用于规定清单内的生产多用途车辆的进口关税 。
运营前三年 ,资本货物免征进口税 、后续阶段包括备件和工业投入继续
免征进口税,成立前8年内免征工商利润税。在首都努瓦克特肖特以外区
域建立的公司,在政府土地使用规划政策内,投资超过500万乌吉亚(约合
人民币90万元)、创造10个直接就业机会以上的公司也可享有上述优惠政
策。
限定限额以上投资 。农业、畜产品加工 、除鱼粉外的渔业捕捞岸上
加工、手工和沿海捕鱼 、工业制造 、风能和太阳能开发 、酒店旅游 、道
路港口、医疗健康、污水处理设施等领域投资超过规定金额和就业数量,
可与政府部门协商投资协议,有效期20年。
具体条件详见https://apim.gov.mr/fr/avantages-du-code-des-
investissements/。
5.2.4 投资行业的规定
在毛外国投资除猪肉、酒类生产销售外的行业领域没有法律禁止,行
业、地区和股权亦无限制。允许外资投资矿产,准入、审查、资源回运无
限制性规定。允许农业投资合作,但不能获得耕地所有权,可长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