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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卢旺达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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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5页 · 58,876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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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兼采用属地税制和属人税制。一般而言,企业税税率为28%,特殊情况除外。

纳税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应向卢旺达税务局报税,填报报税单、资产负

债表、报税期的利润表及相关文件,并于下年度的3月31日之前支付上个报税期的公司

税。

5.5.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卢旺达主要税种和税率见下表:

                       表5-1  卢旺达主要税率

          税种                      税基分类               税率(%)

        公司所得税                                           28
                              年收入72万卢郎以下                0

                              年收入72万-120万卢郎             10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120万-240万卢郎             20
                              年收入240万以上卢郎               30

             各类投资所得                总收入                  15
                           长期雇员按照个人所得收入分档

             发薪时预扣                临时雇工                  15
                                 第二个雇主                  30

                                 红利、股息
                                存款、债券利息

                                   版税
  预扣税        代扣所得税               管理和技术费                 15


                                   演出费
                                   中奖

             进口预扣税               货物到岸价格                 5
            公开招标预扣税        发票总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3

              季度预缴              上申报所得税额                 25
         增值税                 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应税额                18

                                   果汁                   5
         消费税                     苏打水和汽水                 39

                                   矿泉水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