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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瑞典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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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5页 · 65,0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6

PDF第4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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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瑞典贸易主管部门是外交部贸易政策与促进司及下设的国家贸易署。外交部贸易政
策与促进司主要负责贸易政策制定与执行,维护瑞典经济利益,促进国际贸易,提升国
家海外形象。国家贸易署是负责对外贸易、欧盟内部市场及贸易政策的专家权威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方式促进国际贸易, 向瑞典政府提供政策分析和建议, 推动建立
规则透明、自由开放的贸易体系。
5.1.2 贸易法规
瑞典开展对外贸易主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欧盟与第三国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及
多边体制中的共同规则。可查询欧盟门户网站Access2Markets获取贸易信息,网址:
https://trade.ec.europa.eu/access-to-markets/en/home。
欧盟内部贸易法规可通过产品联络点和服务联络点获取,可通过欧盟单一联络点
(网址:https://asf.youreurope.europa.eu/?lang=en)查询相关主管部门。瑞典相关贸易法
规可咨询国家贸易署(网址:www.kommerskollegium.se)。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瑞典贸易公司在具体从事产品进出口贸易时必须到国家贸易署进行备案, 尤其是把
欧盟以外的产品进口到瑞典国内市场时, 必须要通过国家贸易署的产品接触点 (Product
Contact Point )系统进行审批,如果该产品已经获得进入欧盟许可,产品接触点系统将
会自动向企业反馈,允许进口。
从事进出口贸易的瑞典公司, 主要通过加入有关的贸易协会和商会沟通信息, 促进
交流,并向政府反映意见和要求,以保护自己的利益。瑞典贸易机构主要包括瑞典贸易
投资委员会(由瑞典投资署和瑞典贸易委员会于2013年1月合并而成,享受政府资助)、
瑞中贸易委员会、瑞典商贸联合会、瑞典企业联合会、瑞典批发零售商协会和瑞典贸易
伙伴协会、瑞典纺织品进口商协会等。
相关贸易规定可参阅政府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