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中资企业在瑞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
附录1.1 投资注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附录1.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瑞典是一个经济高度外向型的国家,支持自由贸易和市场经济。总体来看,瑞典对
外资企业持欢迎态度,外资企业在瑞典设立企业和经营实体的程序简单,透明高效,还
设立了专门的贸促机构——瑞典贸易投资委员会 (Business Sweden),为外资企业服务。
在瑞典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多种形式的经营实体, 例如子公司 (属于有限
责任公司)、分公司(Filial)或代表处。最常见的公司形式(包括对外国投资者而言)
是有限责任公司(Aktiebolag)。子公司属于法人实体,最低股本要求为5万瑞典克朗。
分公司对注册资本无要求, 但总部位于外国的公司只能在瑞典设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
和代表处均非法人实体。外国个人可以拥有瑞典公司100%的所有权。
附录1.1.2 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分公司,都必须在瑞典公司注册局(Bolagsverket)和瑞
典税务局(Skatteverket)进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常务董事,分公司
则需配备董事总经理, 且对上述人员有在瑞典居住的规定。在瑞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的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应向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申请授权或登记
注册。 负 责 企 业 注 册 的 政 府 机 构 是 瑞 典 公 司 注 册 局 , 相 关 详 细 信 息 可 查 询
www.bolagsverket.se/in_english/
附录1.1.3 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在瑞典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外国投资者选择的公司形式)非常简便。注册申
请通常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 并在瑞典公司注册局登记备案。 瑞典公司注册局收到申请
后,一般一周内会作出答复。然后到税务局进行登记,申请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纳税
资格,如果需要雇用员工,可一并在税务局登记为雇主企业。另外一个选择是从律师事
务所或者专业咨询公司购得已正式组建并注册登记的公司。一般来说,除保险业、银行
业以及金融服务等特定领域外, 在瑞典创办企业不要求办理营业许可证, 但已获得其他
欧盟国家批准的投资者可能因对此类许可证的双向认可协定而直接获得认可。 瑞典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