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适用较低的关税税率或免关税。 关税征收标准为从价税, 即海关完税价格为进口商品
入境时的CIF价。瑞典关税是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CO)批准的“统一商品解释及分类
系统” (HS)制定的。进口报关单证包括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进口许可证书、原
产地证书、卫生证书等。
税金计算公式:含税货品总价/(1+税率)×税率
关于法律法规和产品税率可查询瑞典海关网站(网址:www.tullverket.se)。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瑞典没有统一归口的外商投资主管部门。 非敏感领域的外资准入, 由相关行业部门
审批,涉及《外商投资审查法》规定的 7个敏感领域的外资准入,则由瑞典战略产 品监
察局(ISP)牵头,与相关部门会商审查。
外资审查相关信息查询网址:https://isp.se/eng/about-the-isp/
【投资企业的受理机构】
无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分公司, 都必须在瑞典公司注册局 (Bolagsverket) 和瑞
典税务局(Skatteverket)进行登记。在瑞典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应向瑞典金融监管局(Finansinspektionen)申请授权或登记注册。负责企业注册的
政府机构是瑞典公司注册局, 申请注册的公司通常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 并在瑞典公司
注册局登记备案。瑞典公司注册局收到申请后,平均一周内可作出答复。另外一个选择
是从律师事务所或者专业咨询公司购得已正式组建并注册登记的公司。 一般来说, 除保
险业、银行业以及金融服务等特定领域外,在瑞典创办企业不要求办理营业许可证,但
已获得其他欧盟国家批准的投资者可能因对此类许可证的双向认可协定而直接获得认
可。
瑞典对中国居民赴瑞典投资适用非歧视原则, 并遵守与欧盟、WTO等签订的国际协
议,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可享受与瑞典本国投资商相同的待遇。
5.2.2 外资法规
瑞典内外资企业受相同法律约束。 作为欧盟成员国, 欧盟法律也是瑞典法律体系的
组成部分。此外,瑞典还加入了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与投资和经商相关的法律主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