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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瑞典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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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5页 · 65,05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8

PDF第6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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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仲裁
仲裁机构在瑞典历史悠久。 瑞典法院在其监管职能中持赞成仲裁的态度。 瑞典斯德
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 Skiljedomsinstitut )是瑞典最重要的常设仲裁机构,在国际商
事仲裁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可以受理世界上任何国家当事人所提交的商事争议。
瑞典仲裁法律的主要渊源是1999年的 《仲裁法》 。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且不得上诉。
但是仲裁裁决可因程序不当或因公共秩序保留而不予执行。
一般而言,外国仲裁裁决,无论其在哪个国家作出,均可在瑞典予以执行。
【解决纠纷适用的法律】
一般而言,如发生投资合作纠纷,应适用投资所在国、公司注册登记国、合同履行
地法律。如发生贸易纠纷,可选择合同签署地、合同履行地或当事人所在地提起诉讼。
瑞典是欧盟成员国, 欧盟法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对瑞典具有约束力, 欧盟成员国之
间缔结的条约和协议以及欧盟与其他第三方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条约和协议同
样适用于瑞典。
瑞典要求双边协议(例如投资协定)融合进国内法或者直接包括在国内法内。按照
国际公法原则,瑞典签署的国际投资条约直接对瑞典具有约束力。对国际条约,瑞典不
将其融入瑞典国内法,但是对条约中规定的事项视同为瑞典国内法的规定。
【可否要求国际仲裁或异地仲裁】
仲裁依当事人约定或同意提起。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或纠纷发生后协商是否提起仲
裁,仲裁可以异地进行。
【案例1】
刘女士对投资瑞典产生兴趣, 经中间人介绍, 投资目标锁定在一家拥有国际先进新
材料技术的瑞典公司,瑞典公司希望获得融资,以便在中国投资建厂。通过一位在瑞典
的华人中间人介绍和联络,刘女士和其他几位中国投资人一起向该瑞典公司注入资金,
而投资后, 中国股东并没有收到该瑞典公司的任何财务和经营信息。 由于语言交流方面
的障碍,刘女士对该公司及整个投资过程的了解和沟通均通过在瑞典的华人中间人进
行, 其本人没有获得该瑞典公司的第一手资料和信息。 由于原投资协议中规定的该瑞典
公司在资金到位一年内到中国建厂没有按时启动, 基于对投资进展的怀疑, 刘女士再次
委托中间人与瑞典公司谈判要求退股,然而谈判之后,刘女士被告知,瑞典公司不同意
退股只同意换股, 换股后刘女士的股份比例将大幅度地被稀释。 刘女士不同意该股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