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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多哥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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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7页 · 57,02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6

PDF第4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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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 2025年版)34

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1995年5月 31日,多哥成为世界贸易组织(     WTO)创始成员国。作为
西共体成员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多哥享受多国贸易优惠政策。西共体一直
致力于协调成员国经济发展,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在12            个成员国间
实现人员和资本自由流通。此外,多哥以转口贸易为主,利用深水港优势,
辐射周边布基纳法索、马里、尼日尔、尼日利亚、贝宁、加纳、科特迪瓦等
国家。

   多哥是《非加太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协定》(即《科
托努协定》(Cotonou  Agreement))的缔约国。根据该协定,原产于多哥的
97%的产品可以免税、免配额进入欧盟市场。

   2001年,欧盟推出“除武器以外的所有商品”(Everything but Arms,EBA)
举措。除武器装备外,所有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商品均享受免税和免配额
待遇,但相关商品需符合严格的原产地规则。

   2008年 4月,多哥正式被美国纳入      “非洲增长与机遇法案    ”(African
Growth and Opportunity Act,AGOA)受惠国名单。根据该法案,很多原产于
多哥的产品可免税向美国出口。2025     年2月,美国在全球范围推出对等关税,
美向多哥商品征收10%的关税税率。AGOA       法案于 2025年9月 30日到期,
延期前景不明朗。

   2024年12月1起,多哥  100%税目产品输华享受零关税政策待遇。

   多哥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成员国。

3.2 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