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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多哥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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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27页 · 57,02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66

PDF第66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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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 2025年版)54

  (5)进口商在收到副本后连同其他文件交与多哥          海关,并办理清关
手续。

  【无需实施装船前检验商品】

  (1)转口商品;

  (2)保税区用商品;

  (3)海运或空运一次成交额(     FOB价格)低于  300万西非法郎的商品
(分批发货仍需检验);

  (4)陆路运输一次成交额低于     200万西非法郎的商品(分批发货仍需     检
验);

  (5)赠送给政府或非政府组织的商品;

  (6)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捐赠的商品;

  (7)原产地为西共体成员国的商品;

  (8)常驻多哥外交机构、国际组织及领事机构进口的商品;

  (9)国际招标用物资。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进出口管理】   2014年起,多哥成立财税署(OTR),由原海关和政府
事务总局与税务总局两机构合并组成,负责征收税款         和执行海关法律、法规
和程序。2018年修订的《海关法典》(Code des Douanes)规定了通关操作
细节,包括申报义务、旅客与货物检查、关税计算、货物提取、临时进口、
保税仓储、暂时进口与退税等内容,旨在实现海关管理现代化,加强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