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 2025年版)43
4. 投资环境
4.1 投资吸引力
1990年,多哥设立保税区并颁布《保税区法》,规定众多优惠条件,包
括对保税区内企业生产所需设备、零配件、原材料和半成品免征进口关税;
企业产品出口免征关税; 企业注册前10年, 免征企业税, 自第11年起,征收15%
企业税;企业运营期内,工资税减为2%等。
2019年6月,多哥出台新《投资法》,所有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常设在
多哥海关管辖区域内从事农业、工业、贸易、手工业及服务业活动的企业,
均可享受《投资法》规定的优惠资格(《投资法》禁止的经营活动除外)。
多哥没有歧视外国投资者的法律或惯例。《投资法》规定,多哥境内外企业
及投资者享有平等待遇;尊重私有财产;保护私人投资免遭征用;并制定投
资争端解决规则。
《投资法》原文请见
https://assemblee-nationale.tg/wp-content/uploads/2021/10/code-des-invest
issements-loi-AN.pdf
近年来,多哥政府重视招商引资,积极参加国际经贸投资活动,举办投
资论坛,力求在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吸引更多外国投资。多哥政府行政效
率相对较高,劳工制度比较规范,签证政策相对便利,营商环境在次区域国
家中具有一定优势。多哥依托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对周边国家产生
较强辐射能力,国内1号公路贯穿南北,也是布基纳法索、马里等西非内陆
国家主要出海通道,多哥已成为西非地区重要物流和交通枢纽。
在世界银行2024年9月发布的Business Ready 2024(B-READY 2024)国际
营商环境报告中, 多哥在西非地区排名第1,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排名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