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哥( 2025年版)78
5.11.4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有意在多哥创业或已在多哥开办经贸业务的企业或机构,需遵守当地 有
关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无论投资或承包工程都须事先向多哥主管部门提交 “环境影响研究报
告”(Etude d’impact sur l’environnement,简称“EIE”),这是一项法律硬
性规定。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应主报多哥环境部,抄送具体业务主管部门。环
境部下属业务处 室负责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的评估,评估工作视情邀请相关
专业机构参与,由环境部出具评审报告。在项目 或计划实施阶段, 环境部将对
环保情况进行抽查或例行检查,并提出口头或书面检查意见。如违 反环保规
定,主管部门将提出整改指令或开具罚款单。
项目环境许可审批程序:
(1)在项目正式立项之前,申请人向国家环境管理局( ANGE)提交“项
目通知(Avis de Projet)”以及描述项目设计各组成要素;
(2)国家环境管理局(ANGE)组织其人员到项目规划现场进行查勘, 差
旅交通费用需由申请人承担;
(3)国家环境管理局(ANGE)在查勘无异议后,对申请人所递交的 项
目设计组成要素描述进行批复;
(4)申请人编制项目环境及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报告;
(5)在申请人提交报告以后,国家环境管理局( ANGE)会根据初步审
阅的结果,就现场详细调查的费用向申请人开出发票,由申请人支 付,具体
金额根据项目大小、距离远近等多方面因素而定;
(6)在进行详细调查后,国家环境管理局(ANGE)会对报告提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