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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厄瓜多尔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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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30页 · 93,264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74

PDF第74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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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厄瓜多尔(2025年版)

5.2.3 外资优惠政策
(1)《生产促进法》第26条规定,优先发展部门的新生产性投资免征 12年的所得
税(基多、瓜亚基尔为8年;边境地区15年)。第27条规定,对签订投资合同的新生产
性投资免征外汇汇出税。
(2) 《税收公平改革法》第159条第16款规定,企业进口资本货物和原材料可免征
外汇汇出税, 免税金额及期限以相关投资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第159.1条规定, 为
开发和执行公司合营项目而成立的公司,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可免征外汇汇出税。
(3) 《经济效率和创造就业法》第15条规定,PPP项目免税期最长可达20年,资本
货物进口关税减免范围扩大至新能源设备。
5.2.4 投资行业的规定
厄瓜多尔大部分领域对外国资本开放, 无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外国投资参与的行业及
领域。厄《宪法》 (2008版)规定,国家保留管理、规范和控制战略部门的权利。 (注:
战略部门指能源、 电信、 不可再生自然资源、 油气运输及冶炼、 生物多样性及基因遗产、
水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
【能矿资源类投资合作】 厄瓜多尔对于外资参与当地能矿资源类投资准入无特殊限
制。根据《生产、贸易和投资法》规定,政府向中型及大型矿业投资者提供在其投资协
议有效期内固定税赋的待遇。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包括:
(1)《矿业法》,浏览网址:
www.gob.ec/sites/default/files/regulations/2020-12/Documento_Ley-de-Miner%C3%A
Da.pdf
(2)《石油法》,浏览网址:
www.gob.ec/sites/default/files/regulations/2018-09/Documento_Ley_Hidrocarburos.pdf
(3)《环境法》,浏览网址:
www.gob.ec/sites/default/files/regulations/2018-09/Documento_C%C3%B3digo-Org%C
3%A1nico-Ambiente.pdf
【农业投资合作】 《农村土地和继承土地法》第20条规定,在获得国家土地管理局
事先批准的前提下, 外国国有企业可在厄瓜多尔领土上租赁或取得土地用益权, 用于农
业生产项目。对于“外国国有企业”的定义与详细投资规定,需事先向相关农业部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