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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危地马拉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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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地马拉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60页 · 38,1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34

PDF第34页文字

正文模式
5 C类产业:
生产A类及B类产业以外产品,例如,仅从事装配、包装、装瓶、切割或
稀释其他物品、制造卫浴 用品及除臭剂等。奖励内容为免除机器设备进口关
税5年、免除企业所得税2年。
(2)中小企业奖励
中小企业享受奖励内容视其在制造、装配、修整及包装过程中所使用本
地原料的多寡而定,比例越高,奖励越多。
如欲享受大型企业奖励,则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实际资本50万美元以上。
②雇用75名以上危地马拉籍员工。
③产品有25%以上用于出口。
④从事消费品包装或制造时,使用危地马拉本土原料价值至少应占产品
总值的35%以上。
【行业鼓励政策】根据危地马拉《加工和出口加工业促进和发展法》,
生产非当地传统出口产品的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退税。凡专供出口的产品,政府在 6个月内退回其生产过程中所需
原料、半成品、包装物品等进口物品关税及其他税赋。
(2)免税。对于进口机械和耗材,在 1年内临时免征关税和其他费用;
对于发电所需的进口燃料油、丙烷、丁烷和燃煤,完全免除税收、关税和其
他费用;对于出口免除一切税收。
(3)免所得税。对出口到依法批准的区域的所得利润,在 10年内免征
所得税。
【地区鼓励政策】危地马拉尚未制定特别的地区鼓励政策。
【农业、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危地马拉尚未制定外资参与当地农业、
林业投资合作的规定。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危地马拉外商投资保护法规定,除广播电视领域或边境地区等法律作出
规定的范围以外,外国和本国投资者享受同等待遇,外国投资者完全拥有在
危地马拉投资的房产、汽车等财产。
5.2.4 BOT/PPP方式
【定义】特许经营/公私合营(BOT/PPP)方式为公共管理部门委托,或
联合公共、私有或合伙单位对公共不动产进行设计、规划、融资、建设、维
护、扩建、维修等活动,并通过向使用者、服务受益人收取费用,以及公共
管理部门提供补偿等方式回收成本,在经营期满后,将公共不动产移交回原
公共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