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型号申请、保护等内容,旨在保护商标和其他标志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3
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因不正当竞争而受损。同时,为保 护生产和使用者的
利益,该法还致力于推动技术创新、转让和推广。该法还作为危地马拉国内
工业产权注册处、作者权利和关联权利注册处,以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法律
执行机构,针对侵犯国际和国内现行知识产权法行为判罚的法律依据。
危地马拉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签署了《1996年世界知
识产权组织版 权条约》( Tratado de la OMPI sobre Derecho de Autor,
WCT)、《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Tratado de la
OMPI sobre la Interpretación o Ejecución y Fonogramas,WPPT)等国际公约。
5.13.2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危地马拉《著作权和相关权益法》《工业产权法》对不同侵权行为作出
明确处罚规定,如欲了解详情,请登录: http://mcd.gob.gt/wp-
content/uploads/2013/07/ley_derechos_de_autor_conexos_01.pdf;
http://asisehace.gt/media/ley%20propiedad%20industrial.pdf。
5.14 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及适用的法律
外资企业在危地马拉解决商务纠纷的主要途径有:
(1)若企业母国与危地马拉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如中美洲—美国
及多米尼加共和国自贸协定,CAFTA-DR),可按协定条款解决;
(2)依照商务合同约定诉诸第三方仲裁或选择国际仲裁(投资争议处
理中心,CIADI)或异地仲裁机制,但耗时耗资巨大;
(3)提请危地马拉本国法院予以解决,但受理程序复杂,往往耗时多
年才能做出判决。
按照双方商务合同约定不同,解决纠纷一般适用国际商法、危地马拉 法
律或第三方法律。
如 欲了解 危地 马拉 商业纠 纷解 决机 制,请 登录 :
https://www.mineco.gob.gt/sites/default/files/mecanismo_solucion_controversias_
entre_centroamerica_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