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危地马拉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危地马拉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危地马拉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1年版 · 60页 · 38,121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5

PDF第45页文字

正文模式
6 所得税。
6.4.2 报税渠道
纳税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或直接向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
单。
6.4.3 报税手续
纳税企业进行税务申报时,需提供当年度财务报告和税务注册证,填写
报税申请单。如果请会计师事务所代理报税,还需企业法人授权函。目前,
危地马拉暂未开通网上申报,但可在税务局网站上传信息,下载确认表,再
前往税务局或其授权银行办理付款。
6.4.4 报税资料
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需提供前一年度财务报表和税务注册证明,然后
填写纳税申报单。符合免税条件的,需要提供财政部开具的免税证明,申报
额按零填写。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危地马拉移民局负责处理出入境事务和发放外国人居留证件,危地马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的发放工作。赴危地马拉工作的外国
人必须办理工作许可。
6.5.2 工作许可制度
危地马拉投资法律规定,外资企业中的本地雇员比例应达到 90%,并且
向本地雇员支付的工资应占总体工资开支的 85%以上。此外,对外国劳务从
事法律、医疗、建筑、会计等专业技术行业工作均有从业执照要求。
6.5.3 申请程序
在危地马拉合法注册的外资企业或当地业主应首先为员工向国家移民局
申请居留证件,一般耗时3~4月,居留有效期为1年,需按时更新。
获得居留证件后,方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办工作许可,主要程序
为:协助员工提出工作许可申请(可与申请居留同时进行),缴纳包括印花
税等在内的相关费用,提交企业自身财务等信息,以及员工无犯罪证明等一
系列文件(详见6.5.4内容),然后等待劳动部批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进行
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