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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牙买加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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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8页 · 51,55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2

PDF第52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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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法案重点规定了牙买加承包商委员会与牙买加合同委员会这两个
机构的组成、功能、保持行业独立性、重要职员的任命与解聘、酬劳等内
容。还规定了承包商委员会职员行使职权的纪律、委员会资金使用规则、
定期报告和会议召开制度、对违反制度的权利救济。
其他与外商投资相关的法律有: 《公司法》《国家自然资源保护局法》
和《反贪污腐败法》等。
但是,被视为自然保护区和历史遗址的地区不允许投资、开发。
【限制行业】牙买加没有对于外国投资特定行业的限制,不对外资持
股或控制权施加限制,法律不区分本地和外国投资者。外资收购或并购牙
买加企业也无特别限制规定。
【鼓励行业】牙买加政府鼓励在下述领域进行投资:采矿业、农产品
加工业、服装和轻工产品制造业、港口和航运业、信息技术产业、旅游、
娱乐和体育业。牙买加政府对上述领域的投资给予诸如税收、土地使用和
培训等方面程度不同的优惠政策。
在数字化转型计划的推动下, 牙买加还努力从传统的BPO服务转向更
高附加值的数字服务。机遇包括软件开发、电子商务和网络安全。牙买加
致力于清洁能源,为太阳能、风能和储能提供了机遇。除矿物燃料、润滑
油、 机械和运输设备等牙买加重要需求领域外, 与制成品、 化学品、 建筑、
物流和业务流程外包(BPO)行业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也存在机会。
(1)《铝矾土和氧化铝业鼓励法》。在牙买加从事铝矾土或氧化铝
的生产可自动享有资本货物、 润滑油、 油脂和其它化学制品进口免税资格。
(2)农业鼓励政策。从事某些种类农作物的投资者,如果其绝大部
分农产品都使用在牙买加生产的物资,并在牙买加加工和经营孵化公司,
将可获批农场主地位。 一旦成功地获得农场主地位将享受10年所得税和进
口税减免。10年后,该地位可延续。
(3)《出口业鼓励法》。根据该法,要获得鼓励资格,制造商须是
制造产品的出口商。如果是完全的出口商(产品100%出口),出口制造
产品必须换取硬通币(加共体市场通常不应是出口商的重点)。如果是不
完全出口商,其产品的5%须出口到非加共体市场。满足上述要求后,制
造商不仅可以取得10年所得税减免, 而且免除原材料和机械进口税。 对新
出口商退税按出口销售和总销售百分比计算; 对原有的出口商退税按超过
基数增加出口销售计算。 该法修正后规定了对非加共体国家出口超过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