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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牙买加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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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买加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8页 · 51,55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0

PDF第5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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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acustoms.gov.jm/service/duties-taxes-0

                表5-1  牙买加主要进口商品税率
                                              (单位:%)
   产  品                         税  率
序     产品     进口    一般    特别消费税    特别消费税     合规    环境费
号            关税   消费税    -从价计征     -特定范围    收费
1   C级重油      10.0    -         -      15.1   0.3    0.5
   石油、原油、
2  从沥青矿物        0   16.5        -        -    0.3    0.5
   中提取的油
      类
   汽油(无铅
3  辛烷值超过       10     -       10.0     16.5   0.3    0.5
     87)
4   硬粒小麦        0   16.5        -        -    0.3    0.5
   汽油(无铅
5  辛烷值不足       10     -       10.0     16.1   0.3    0.5
     87)
6   车用柴油        0     -       10.0     15.4   0.3    0.5
资料来源: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馆经商处整理
   【《海关法修订案》】《海关法修订案》于2014年7月正式生效。修
订案规定,对临时进口到牙买加、在一定时限内再出口的商品,海关关长
有权要求取消安全检查。上述做法将加快商品通关并降低人员成本。

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牙买加投资主管部门是投资贸易促进署。投资贸易促进署成立于1988
年,是牙投资与出口促进机构,其目的主要是吸引和帮助投资者,促进贸
易与工业的发展,为贸易出口商稳固已有市场和寻找新市场,改善国家的
商业环境,增强牙买加的投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