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牙买加专页在官方站打开原文
大使馆合作指南

牙买加合作指南

资料来源以商务部官方国别指南目录为准。指南通常由编制办公室会同相关驻外经商机构整理,实际编写单位以原文件版权页为准。

授权文字版已导入

授权转换文字正文

牙买加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88页 · 51,555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7

PDF第57页文字

表格布局模式
元,由雇主和雇员分别
 NHT-国              支付相等数额
 家住房公             NHT-由员工付薪资总
  积金              额的2%,雇主付3%
                  ED TAX-2.25%由员工
 教育税               付,3.5%由雇主付
 /ED TAX          HEART-3%由雇主从
 HEART              总薪金中支付

 一般消费   在回报周期下    对商品和服务销售征
 税(GCT) 一个月的最后        税15%
         一天之前
                  付款适用于进口商品
 印花税和                  关税
 转让税              购买基于价值的资本
                      项目时
资料来源: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薪水不包括以下各项:
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误餐补贴、必须的制服和洗衣补贴。其中,制服补贴
最高为5750牙元,洗衣补贴最高为3400牙元以及电话服务费。在养老金
方面,第一个养老金4.5万牙元为免税,若雇员超过65岁,则第二个4.5万
牙元也免税。利息税率为25%。

                表5-3  牙买加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区间(万牙元)                   适用税率
        0-150                     0
       150.01-600                25%
        超过600                    30%
资料来源:中国驻牙买加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整理
   【关税】所有进入牙买加的货物除法律规定减免外,必须交付进口关
税;特定税只针对产地为牙买加的特定货物;除零税率和特别规定外,所
有进口和本地生产的货物,货值不超过14.4万牙元的一律征收普通消费
税;原产地为加共体的货物进入牙买加免征进口关税;对进口石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