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 旦(2025年版)
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约旦长期致力于拓展对外贸易网络,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经贸合作,是中东地区市
场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约旦已签署多项具有战
略意义的贸易协定,包括《约旦—美国自由贸易协定》《约旦—欧盟伙伴关系协定》和
《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协定》。此外,约旦还是《亚欧自由贸易协定》( EFTA)和《大
阿拉伯自由贸易区》(GAFTA)等多边机制的成员,并通过“合格工业区”(QIZ)机
制,与美国建立了独特的免税准入安排。上述协定和机制共同构建了约旦覆盖美洲、欧
洲、中东和亚洲的贸易网络,提升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流通性和竞争力。
(1)与欧盟的伙伴关系协定
约旦与欧盟于1997年11月24日签署了《约旦-欧盟伙伴关系协定》,并于 2002年正
式生效。该协定是巴塞罗那进程框架下的地区合作机制之一,为双边建立自由贸易区提
供法律基础,规定了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竞争政策及争端解决等关键条款。此后,
该协定成为约旦与欧盟成员国(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典等)双
边贸易关系的统一框架,逐步取代早期的双边协议。
(2)与美国的自由贸易协定
约旦是首个与美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 阿拉伯国家。该协定于 2000年10月24日签
署,2001年生效,核心内容包括逐步取消关税壁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环境标准、支
持电子商务发展等。协定明确规定在十年内取消双边全部关税,约旦出口产品,尤其是
服装、化工品和制药等,在美国市场享有实质性优惠。
(3)与阿拉伯国家的多边贸易机制
约旦自1981年即为《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协定》(GAFTA)的缔约国之一,该协
定在2005年实现基本零关税。协定成员包括埃及、沙特、阿联酋、黎巴嫩、叙利亚、摩
洛哥、突尼斯等多数阿拉伯国家,是约旦区域出口的重要市场。该机制促进了区域内贸
易便利化,简化了清关程序并降低了非关税壁垒。
2004年与摩洛哥、突尼斯、埃及共同签署阿加迪尔协定(Agadir Agreement),2006
年生效,该协定在阿拉伯 -地中海国家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并允许原产地累积,便于
产品出口至欧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