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国家铁路网项目(亚喀巴-安曼一期)
(7)约旦-伊拉克电力互联项目
(8)约旦-沙特电力互联项目
(9)将约旦和埃及之间的电力互连线路的容量增加到1100兆瓦
(10)与私营部门合作建立15所学校
(11)BRT快速公交项目安曼-扎尔卡
(12)为新的侯赛因国王大桥建造货客场大楼
(13)亚喀巴集装箱港口的开发和修复
(14)道路收费项目
未来,这些项目的招标,值得约旦境内外投资者关注。
5.3 企业税收
5.3.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约旦实行多税种组成的复税制体系, 实行属人征收。 税制相对简单, 税率调整频繁。
约旦流转税包括增值税(GST)和关税;所得税包括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等;财产
税包括房地产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等。
5.3.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增值税(GST)】
约旦于1994年首次推行增值税, 目前根据 《增值税法》 (1994年第6号法案) 和 《增
值税法修订案》(2009年第29号法案),针对生产、销售、提供劳务或进口应税货物和
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征收。该税种征收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1)纳税人。生产、销售、提供劳务或进口应税货物(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
(2)税率。一般增值税率为产品、服务价值或进口额的 16%,自贸区、免税区和
免税店出口的商品和服务税率为零。特殊增值税率为 20%、8%和4%,具体采用正列举
法。财政大臣有权修改具体产品适用税率。
(3)进项税额。以前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生产成本,包括:服务和生产机器零
件(每年不超过机器价值的3%)。
(4)申报征收期限。适用一般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劳务,为自销售或发生起的2个
月内;适用特殊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劳务,为自销售或发生 起的1个月内;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