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 2025年版 )
信仰、言论、集会、结社和迁徙的自由。1997年,肯尼亚反对党以宪法不适应多党制要
求为由,强烈要求全面修宪。同年9月,肯尼亚颁布《修宪委员会法案》草案,开始修宪。
2010年4月,肯尼亚新宪法草案获议会批准,8月通过全民公投并正式颁布实施,其主要
内容包括:维持总统制政体,不再设总理职位,但总统权力受削弱;议会改为两院制,
增设参议院;行政区划由中央、省、地区、分区、乡、村六级改为中央和郡两级。
【议会】议会是肯尼亚最高立法机构,成立于1963年,当时分设有参议院和众议院。
1966年修订宪法,将参议院并入众议院,形成一院制,设立国民议会。2010年8月颁布的
新宪法规定议会恢复设立参议院。2022年8月选举产生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两院构成的
第13届议会。议员任期5年。
本届国民议会由议长和349名议员组成,其中包括290名民选议员(代表全国290个
选区)、12名政党指定议员(按各政党在国民议会席位比例分配)、47名民选妇女代表
(代表全国47个郡)。议长和副议长由各党分别从本党非议员党员和议员中提名,由全
体国民议会议员选举产生。现任国民议会议长摩西·韦坦古拉(Moses Wetangula)。国
民议会主要职能包括:立法、决定国家税收分配、监督政府和国家财政支出、批准战争、
延长国家紧急状态、弹劾总统和副总统、批准重要人事任命等。下设32个委员会。
本届参议院由参议长和67名参议员组成,其中包括47名民选参议员(代表全国 47个
郡)、16名政党指定的妇女代表(按各政党在参议院议席比例分配)、2名青年代表(参
议院最大两党各1人)、2名残疾人代表(参议院最大两党各 1人)。参议长和副参议长由
各党分别从本党非议员和议员中提名,由全体参议员选举产生。现任参议长 阿玛森·金
吉(Amason Kingi)。参议院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同各郡相关的立法、税收分配、财政
支出、放权以及参与弹劾总统和副总统等。下设20个委员会。
【司法机构】根据新宪法,全国法院被分为高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两个层级。高级法
院体系分为三级,从高到低为最高法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及议会设立的与高等法院
同级别的负责劳资、土地和环境等纠纷的特别法院,专门由特别法院负责的案件高等法
院无管辖权。基层法院级别相同,包括各地区的治安法院、穆斯林地区的卡迪氏法院、
军事法院和议会设立的其他法院。对判决不服的可逐级上诉至上诉法院乃至最高法院。
2021年5月19日,前总统乌胡鲁·肯雅塔任命玛莎·库姆(Martha Koome)为最高法院首
席大法官,是该国乃至东非地区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 。此外,肯尼亚还在 穆斯林聚居地
设伊斯兰法院,按伊斯兰教法行使有限裁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