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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肯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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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3页 · 72,9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0

PDF第50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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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规政策
5.1 贸易法规和政策
5.1.1 贸易主管部门
投资、贸易和工业部是肯尼亚主管商务、投资和贸易的政府部门,其商贸方面的主
要职能为:制定 贸易、出口政策;提高电子商务水平;参与贸易谈判和咨询;推动和
COMESA(东部和南部非洲市场) 、ACFTA(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 等贸易机制一体化;
和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世贸组织、国际贸易机构等沟通联络,执行国际贸易法、谈判
和协定;保护肯尼亚商品免受倾销和补贴进口的竞争,并建议反补贴措施;促进及制定
规定管理批发和零售; 提高公平贸易实践和消费者保护;对肯尼亚产业发展状况进行研
究和开发;促进和监督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的发展;促进工业标准化和质量控制;工业
培训和能力发展;打击假冒和其他违法商品交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和执行国家
贸易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管理和促进贸易、投资和私营经济的发展;负责与投资和贸
易相关的具体事宜(比如,知识产权和货物标准的管理)等。
其他相关机构有出口促进委员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标准局、地方贸易发展办公
室、经济特区管理局、投资促进局等。出口促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出口商或出口产
品生产商提供方便,促进货物和服务的出口,并协调与出口有关的活动。出口加工区管
理局主要是为区内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 并负责出具两种许可, 即出口加工区企业设立
许可和申请建立出口加工区许可。 肯尼亚经济特区管理局 (SEZA) 是负责吸引、 促进和
留住肯尼亚经济特区(SEZ)国内外直接投资的机构,主要负责经济特区企业设立许可
和申请建立经济特区许可。 标准局主要职能是确保通过科学方法制定本国的技术性标准,
负责向公众提供肯尼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方面的信息。 设在各个区域的贸易发展办公
室负责出具从事进出口所需的贸易许可证。
5.1.2 贸易法规
肯尼亚的主要贸易法律有《贸易许可法》《东非海关管理法》《关税与货物税法》
《金融法》《进出口和基本供给法》《银行法》《保险法》《增值税法》《出口加工区
法》 《标准法》 《公共健康法》 《食品、 药物和化学品法》 《制药和毒物法》 《矿产法》
《未加工贵金属贸易法》 《植物保护法》 《有害杂草控制法》 《农产品 (出口) 法》 《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