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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肯尼亚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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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3页 · 72,917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1

PDF第51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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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法》《危险药品法》和《渔业法》。
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法规还有《工业产权法》《版权法》《商标法》和《植物种籽品
种法》等。相关法规查询网址如下:
www.trade.go.ke
https://www.industrialization.go.ke/index.php/policies
https://new.kenyalaw.org/legislation/
5.1.3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制度】肯尼亚《贸易许可法》规定,在肯尼亚从事进口业务需要获得贸
易主管部门颁发的贸易许可证。 该法列出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经营的约70种涵盖食品和
工业品在内的特种产品(获得特许证明的除外)。外籍人员只能在“一般商业区域”内
从事商业活动,并明确设定了包括内罗毕、蒙巴萨、纳库如、基苏木、埃尔多雷特、锡
卡部分地区在内的“一般商业区域”,如果在“一般商业区域”以外经营,需要拥有特
许证明。
出于安全、健康和环境方面的考虑,肯尼亚建立了进口许可体系,共分两个等级:
第一等级是完全禁止进口的产品, 包括假币、 淫秽物品、 麻醉药品、 化学品等11类产品;
第二等级是限制进口的产品,该类产品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或需要满足技术、植物检疫、
健康或环境部门的标准方可进口,主要包括动植物产品、武器、汽车、贵金属等种类。
例外条件是:进口至免税商店、出口加工区的商品或是政府采购的军火等,可以无需进
口许可证。
为保护民族工业,肯尼亚对进口商品划分为4类:(1)最优先进口,包括药品、原
料、 零配件、 农用物资、 重要设备。 为出口商品所需物资自动签发许可证。 (2) 次优先
进口, 视外汇储备情况决定是否签发许可证, 若外汇充裕, 可作为最优先进口。 (3)须
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签发许可证。 (4) 本国可生产、 有替代产品、 奢侈品等, 严格掌握
发放许可证。此外,根据商品性质,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或3个
月,逾期可再申请延长一次。
按照《东非海关管理法》,如果进口商品是为了制造出口品、运往自由港或运往出
口加工区,那么此进口商品可以申请进口关税退税。申请退税之前,需先获得海关的授
权,退税的额度也由海关决定。退税申请需于商品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
此外,根据肯尼亚《植物保护法》,进口的植物、种子、水果(罐头水果除外)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