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2025年版) 61
(3)当车辆的控制权和拥有权归所有人(即租赁车辆所使用的司机、燃油、维修
保养等由车主提供),视同提供运输服务,不适用预扣税相关条例;若车辆的控制权归
车辆租赁服务接受者,则视同车辆租赁,适用预扣税相关条例。
【个人所得税】预缴个人所得税(APIT):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征得纳税人书面
同意的情况下,可从个人定期固定收入(酬金、利息等)中扣除预缴个人所得税。
2022年12月个人所得税税率做出新修订,自 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年总额):
(1)120万卢比及以下为 0%;
(2)120-170万卢比为6%;
(3)170-220万卢比为12%;
(4)220-270万卢比为18%;
(5)270-320万卢比为24%;
(6)320-370万卢比为30%;
(7)370万卢比以上为 36%。
具体可参考:
http://www.ird.gov.lk/en/publications/sitepages/apit_tax_tables.aspx?menuid=1503
【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 2002年第14号法案),自 2002年8月1日起,增值税
取代原有的货物和服务税,对货物和服务的消费进行征税。增值税是对在斯里兰卡国内
消费的货物和服务所征收的税。进口到斯里兰卡的货物以及在斯里兰卡领土范围内供应
的货物和服务是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增值税是针对服务生产和分销链条中,每个阶段的
增量价值征收的多阶段税收,税负由货物或服务的最终消费者承担。当期增值税应纳税
额=对应应税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 购入货物和接受服务时取得的
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增值税税率为18%,增值税注册登记标准超
过7500万卢比/季度或3亿卢比/年。
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增值税税率为12%,增值税注册登记标准超
过7500万卢比/季度或3亿卢比/年。
自2022年9月1日起至今,增值税税率为15%,增值税注册登记标准超过2000万卢比
/季度或8000万卢比/年。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增值税税率为18%,增值税注册登记标准超过2000万卢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