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斯里兰卡(2025年版)
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或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项目都需进行环境评估。 斯《国
家环境法案》规定,所有规定项目的批准必须由项目审批机构(PAA)进行。目前,有
23个政府机构被指定为PAA。特别要注意,作为项目发起者(业主)的国家机构不能作
为该项目的PAA。
项目审批机构列于1995年2月23日第859/14号、2004年12月29日第1373/6号两次政府
公告文件中。
《国家环境法案》在环评程序中确定了两个层面。 如果项目的环境影响不是非常显
著,那么项目提议者可能会被要求进行初始环境检查( IEE)。但是,如果潜在影响显
著,项目提议者可能会被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IA),这是一项对环境影响更详细
和全面的研究。
环评报告必须在 30个工作日内公开征求意见。初步环境审查报告应被视为公开文
件,并应供公众公开查阅。关于环境影响评估的流程、内容、时间等详细内容可查阅中
央环境局网站。
斯投资局的环境部门会在环保规范等方面给投资者以建议和指导,并参与环保审
批。
当地环评机构:
(1)Central Engineering Consultancy Bureau
地址:No. 415, Bauddhaloka Mawatha, Colombo 00700
电话:0094-11-2-668800
网址:cecb.lk
(2)Geological Survey and Mines Bureau
地址:569, Epitamulla Road, Pitakotte, Sri Lanka
电话:0094-11-2886289 / 2886290
传真:0094-11-2886273
电邮:info@gsmb.gov.lk
网址:www.gsmb.gov.lk
(3)Lanka Hydraulic Institute Ltd.
地址:John Rodrigo Mawatha, Moratuwa 10400
电话:0094-11-2-650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