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涉及通过股票市场对另一家公司进行公开收购的主要程序和手续如下:
(1)公司董事会讨论和批准收购草案;
(2)通知股票交易所;
(3)股票评估;
(4)准备并购计划草案;
(5)在股票估值的基础上计算换股比率;
(6)向巴基斯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P)及相关机构通报并购计划;
(7)公司董事会确定收购框架、换股比例、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请书等事宜;
(8)通知股票交易所;
(9)从债权人处获得无异议函(非必须,但若 获得会对高等法院判决带来积极的
影响);
(10)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
(11)获得高等法院批准;
(12)根据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和债权人发布通知;
(13)召集股东和债权人会议;
(14)向高等法院提交草案备忘录;
(15)确定最终的并购方案;
(16)向公司登记机构提交高等法院通知;
(17)改组董事会,完成相应公司的登记手续;
(18)确定股票过户日期;
(19)发布股票过户公告;
(20)股票过户;
(21)公司董事会批准股票分配及发行。
【建设开发区、出口加工区或工业园区的规定】
巴政府对于外资投资建设特殊经济区与内资一视同仁, 并没有特殊规定, 依据 《2012
年特殊经济区法案》和《2016年特殊经济区政策》,申请成为巴特殊经济区土地面积需
在50英亩以上, 同时还需提交园区规划等基础材料, 报巴特殊经济区批准委员会正式批
准后才可最终享受特殊经济区地位。
对于建设出口加工区,巴《2019年出口加工区管理法案》和《1981年出口加工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