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两冲程机动车;提高主要城市间公共交通效率;发展市区内非机动车交通;鼓励保护
臭氧的先进技术;加快国家空气清洁法立法工作。
(4)水体保护
增加供水和水处理装置;建立水质监控体系;提升城乡雨水利用的科技水平;鼓励
干旱、半干旱地区充填地下水;完善用水计量制度,避免工业用水和城市用水混杂;监
控流入海洋的淡水;建立地表水体划分标准;实施水体清洁水质升级阶段性计划;加快
水体保持法立法和有关标准制定工作。
【污染事故处理或赔偿标准】
可处以最高100万卢比罚款,事故危害期间可并处以每天 10万卢比罚款;有此类犯
罪前科的,可并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关停、收缴其工厂、设备等;强令其赔偿受害人
损失,恢复环境等。
5.8.4 环保评估的相关规定
巴基斯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估(EIA)程序》,将环评列为对发展项
目进行审批的先决条件,并对总体做法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包含就公共咨询、敏感特殊
地区、大型火电项目、化工制造企业、房建和城市发展、工业、道路、废物排放、油气
勘探生产等行业领域的具体环评方法。 环评工作由巴应对气候变化部下属的环境保护局
及各省环境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环评申请由企业根据不同行业要求向执行部门直接提
交,申请环评费用和时间视行业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评估内容和手续、费用、时间等可
查询:www.environment.gov.pk/desc.php?page=polices
环境保护局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92-51-9250858
传真:0092-51-9250715
地点:Pak-EPA, Plot # 42, Street # 06, H-8/2, Islamabad
5.9 反对商业贿赂规定
巴基斯坦目前尚无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 但在其他法律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对商业贿
赂的规定和处罚:
【《1860年刑法典》】主要规定对人身、财产及国家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