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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沙特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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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6页 · 66,98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9

PDF第59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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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税务部门主要关注的重点有: ①亏损企业。特别是有贷款或较低注册资本的
企业,以及在沙特连续亏损的常设机构; ②盈利能力与实际经营不匹配的企业或分支
机构; ③证明文件不全的企业。特别是缺少能够证明关联交易中公平交 易原则的文
件。在证明文件不全的情况下,会采用交易净利润法( TNMM)进行分析,并调整企
业利润;④缺少转让定价政策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2)审计追溯时限和对象的确定
沙特税务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情况确定审计追溯时限:如纳税人按时、准确地完成
申报并支付税款,审计追溯年限为 5年;如纳税人未申报或申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
存在逃税风险,审计追溯时限为 10年。在实际操作中,沙 特税务海关部门可能超出审
计追溯时限,甚至已取得完税证明的企业,仍会面临审计。沙特官方没有披露具体审
计流程,在审计企业选择上,主要参考公司规模、股东国籍、以及税务风险情况。
(3)申诉和异议机制
沙特税务和海关申诉体系分为三级: ①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本级申诉; ②天课税
务和海关总局争议调解委员会(Dispute Resolution Committee ,简称DRC)调解;③税
务法庭上诉,即向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委员会总秘书处(General Secretariat of Zakat,
Tax and Customs Committees ,简称GSTC)申诉。GSTC政策性和专业性较强,是独立
于 海 关 和 税 务 部 门 的 机 构 。 经GSTC 初 审 后 , 由 税 务 违 规 及 争 议 解 决 委 员 会
(Committee for Resolution of Tax Violations and Disputes ,简称CRTVD,即税务初审法
庭)和税务违规及争议解决上诉委员会( Appellate Committee of Tax Violations and
Dispute Resolution ,简称ACTVDR,即税务终审法庭)上诉。近年来, GSTC积压案件
较多,企业应综合考虑滞纳金、罚款和时间成本以减少损失。
(4)自我披露和罚款赦免
2020年初,沙特海关部门推出9个月的“自我披露计划(VDP)”,鼓励进口商更
正过去 5年已提交的报关单,支付因报关错误导致的关税,并可免于处罚。 2022年6
月,天课税务和海关总局发布“特赦令”,自 6月1日期至11月30日,对存在税务纠纷
的企业,在满足“特赦令”规定的基础上,可免除罚款等经济处罚。企业应灵活运用
赦免政策,在税务合规前提下,积极应对税务审计,减少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