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在经投资部核准,公证机关公证后,通过官方公报刊发。在资产收购中,收购方可
选择收购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以达到规避债务的目的。由于沙特法律除对不动产和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注册变更有具体规定外,并未就资产转移的程序作出一般性规定,
在资产收购时要特别注意,尤其是当涉及租赁资产时。在沙特的所有并购行为都必须
最终由沙特竞争监管局批准,其中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和法律顾
问参与,并接受资本管理局审核。
5.2.6 安全审查的规定
沙特投资部是涉及外资并购的监管机构之一。沙特尚未明文禁止外资大规模并购
行为,除投资部公布的外资禁入行业清单所含行业外,外资可自由进入沙特市场。有
影响力的大公司大都采取分股上市的形式运作,政府此举的目的也是为全民获益,防
止外资垄断。
外资在进行收购时,首先需要向投资部申请外资许可证,如果该企业已经享有许
可证,则只须对许可证进行相应的修改。
外国投资者不能直接购买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股票。私有化的基本原则包括:信息
公开透明,有效实施,改变管理模式,以及建立监管体系。企业私有化的标准包括:
对国民经济有积极作用,该企业进行私有化的条件成熟,该企业私有化的社会效益、
提供的服务不足以及资本市场的吸收能力。
2025年4月,沙特商务部颁布的《最终受益人( UBO)规则》生效,强化“穿透
式”监管,为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提供抓手。
5.2.7 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规定
【主要模式】
(1)PPP模式定义。 PPP模式(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
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2)PPP主要模式。包括 BOT、TOT等。《私营部门参与法》(草案)指出,只
要符合本法规PPP定义,满足规定要素 的项目均被认定为PPP项目,未对具体形式作出
规定。沙特尚未通过立法确认可以通过 PPP模式运作的领域,但《私营部门参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