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各种行为,包括《反洗钱法》中具体规定的贿赂罪行,以及挪用政府机构、政府参
与的实体或者商业公司和组织等私营实体的公款的行为。
《公共资金管理法》第9条将公职人员贪污、挪用或转用其所保管的国家公款、财
产、印章或重要文件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5.10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沙特承包工程市场受沙特政府保护,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政府投资的推
动。在沙特商务部门成功注册,并持有沙特投资部颁发的投资许可证的外国承包商,
可以直接参与沙特政府和私人承包工程项目投标。初次进入沙特市场,而且没有在当
地获得注册经营地位和承包商资格的外资承包企业,必须通过与有资格的当地承包商
建立联合体、合资企业、转包或分包,以及委托当地承包商代理等间接方式参与承包
工程竞争。此外,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沙特个人或公司,以及沙特拥有多数股份的合
资企业享有优先权。
沙特承包工程市场实施资质管理制度,由沙特城乡事务和住房部 统筹管理。该部
根据市场特点划定 29个专业分类,并由该部所属的承包商评级署依照企业注册资金、
累计承揽项目总额等指标,将在沙特的承包商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为最高。根据专业
及等级的不同,承包商能够承揽的项目规模也有严格限制。以房建领域为例,如果单
个项目总额不超过 420万里亚尔,对参与企业无等级要求;如果超过 420万里亚尔,但
低于700万里亚尔,参与企业须具备五级以上资质。随着项目总额的增加,对于企业资
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项目总额超过 2.8亿里亚尔,则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一级资
质。
除资质管理以外,沙特相关政府机构和 主要行业的国有垄断企业(如沙特阿美石
油公司、沙特电力公司等)还通过各种形式的资格短名单(Short List of Qualification )
控制进入市场的承包商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资格,对供应商资质和产品服务有严
格要求,从而构成进入沙特主流承包市场的技术壁垒。
5.10.2 禁止领域
对外国承包商未设禁止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