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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沙特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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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106页 · 66,98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95

PDF第95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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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现行商标法为 2016年9月27日起实行的《海湾合
作委员会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该法沿用商标注册国际分类,允许商品商标、服务
商标、系列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沙特也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注
册用商品与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成员国。
【管理机构】
沙特知识产权局是沙特商标管理机构。沙特商务部反欺诈局对商标保护的执法效
率较高。另外,可以向海关申请注册商标保护,当获知侵权商标 /近似商标的产品可能
即将进入沙特时,可提早启动商标保护行动。
【申请程序】
(1)申请文件注意事项
一个商标在一个类别为一件申请,每件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①委托书,须经公证、外交部的鉴证以及沙特使(领)馆的认证;
②尺寸不超过7cm×7cm的商标图样;
③关于申请人业务性质、经营场所及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说明;
以上文件必须使用阿拉伯文,如非阿拉伯文,须提供相应英文版本,然后在沙特
当地翻译为阿拉伯文。
(2)审查
商标注册申请须向沙特知识产权局提出。知识产权局对商标的可注册性,以及与
已有商标冲突与否进行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中存在问题,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必
须在随后90天内作出相应修改,否则申请失效。如果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决定,申请
人可以在驳回决定作出后 60天内向知识产权局领导的商标申诉委员会申诉;对商标申
诉委员会的决定,可在60天内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3)异议
商标被接受后,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在公告后 60天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
议,申请人可在 30日内对异议进行答辩,不答辩则被视为放弃。对于异议的裁定,可
以在随后30天内提出复审申请。
【其他事项】
(1)有效期和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