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苏里南金融市场对外开放, 只要接受和符合苏里南的进入条件就可以
申请在苏里南设立机构。目前适用的是 1968年的《银行和信用联社监管
法》。
【中央银行】苏里南中央银行(荷兰语:Centrale Bank van Suriname)
是苏里南政府最高的金融管理机构。中央银行根据1956年《银行法案》建
立,是国家最主要的货币管理机关。此外,中央银行还负责维持苏里南货
币的稳定和价值,确保货币的流通,保护私人银行业务和信用社的活动以
及平衡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银行下设3个部门:银行业务部门、货币和
经济事务部门、监管部门。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苏里南共有9家商业银行、
31家养老基金、10家保险公司、10家信贷联社和21家外汇兑换所。3家大
型商业银行资产状况良好, 占银行总资产的84%, 其中1家为特多的外资银
行,现被加拿大皇家银行收购。
4.2.4 融资服务
苏里南银行规模小,苏里南银行是该国最大银行,总资产不到10亿美
元。
苏里南银行贷款供给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国内大的贷款需求,需要外
国银行的支持。由于苏里南人口少,市场需求也小,因此,金融业的发展
受到了限制。
外国公司在苏里南贷款首先需在苏里南注册成立子公司, 然后由母公
司提供担保,由当地银行向其在苏里南的子公司提供贷款。
2024年, 苏里南当地银行苏元平均年存款利率为7.5%左右, 贷款利率
为14.7%左右,融资成本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