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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苏里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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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8页 · 34,9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58

PDF第58页文字

正文模式
公司通过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报税, 也可聘请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
人员代为申报。
6.4.3 报税手续
苏里南税务部门印制统一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按月填报,分税种按
期缴纳。公司必须保存所有纳税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稽查。
6.4.4 报税资料
苏里南税务部门印制统一报表,申报人按报表内容统一填写和申报。
6.5 工作准证办理
6.5.1 主管部门
苏里南劳部负责审批工作许可,司法警察部负责审批居留许可。
6.5.2 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人在苏里南工作必须同时获得由司法警察部颁发的居留证和由
劳动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 外国人申请的工作岗位应是当地企业所需的特
殊岗位,且当地劳工不能承担。苏里南劳动部根据当地劳务市场的状况控
制发放工作许可证,近几年每年约发放1500个左右。
【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类别】 劳动部同时规定以下外国公民
不需申请工作许可证:
(1)跟苏里南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2)持荷兰国籍的前苏里南公民及其家庭成员;
(3)持有难民居留证的外国难民;
(4)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外国人。
6.5.3 申请程序
【申请居留证】外国人持有效护照最多可在苏里南停留 3个月,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