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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苏里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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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8页 · 34,9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7

PDF第47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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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卫生部卫生检疫局负责, 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由苏里南经济部标准局制
定。
苏里南不允许旅客携带成束的鲜花入境。所有水果、植物、米、鱼、
肉和肉制品,除非有产地出具的卫生证书,否则不允许进口。苏里南是濒
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成员国之一。宠物必须有原产地
的兽医出具的健康证明,且离境前年龄不大于2周,狗和猫类动物可以从
任何国家进口,但必须是健康的,并且在入境前不少于30天内接种狂犬病
疫苗。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1995年7月4日,苏里南成为加勒比共同体(简称加共体)成员国,从
1996年1月1日开始实行海关编码协调制度(HS) 和关贸总协定海关关税规
则(以关贸总协定第7条为依据)。苏里南从加共体成员国进口大部分产
品不受任何限制,也不必实行共同对外关税率。此外,苏里南还采用加勒
比共同市场的原产地规则体系, 即在共同体市场内生产的商品可享受优惠
待遇。以下是苏里南主要进出口税率:
【进口税】根据苏里南1996年《进口税法》,从加共体国家进口产品
免税,目前已全面实施。从加共体以外的国家进口征税,主要大类产品税
率为:食品、饮料类,5%-50%;矿产品,0-25%;化工产品,0-25%;橡
胶类产品,0-25%;五金制品,5%-25%;汽车,0-25%。
用于农业、制造业、矿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原材料或辅料的进口
免税或部分免税。 用于外国在苏里南投资项目的进口产品可申请免税或减
税。
【出口税】(1)根据2005年7月25日法案规定,对于向加共体国家出
口的木材和原木,在向海关缴纳一定的押金、提交特定发票并保证在市场
自由出售的前提下免征关税;(2)对于向非加共体国家出口的木材和原
木,征收5%-20%的出口税;(3)对木材和原木以外的产品免征出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