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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苏里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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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78页 · 34,959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48

PDF第48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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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外国投资法规
5.2.1 投资主管部门
根据苏里南《投资法》规定,2001年苏里南政府决定成立投资促进方
案制定委员会(InvestSur),该委员会于2018年10月正式成立,主要负责
管理协调在苏里南投资,对各类投资方案进行初步评估,但该部门一直没
能发挥应有作用。2021年3月,该部门宣布关闭。随后政府拟成立一个专
门的投资促进委员会及一家新的投资公司,但目前还未最终确立。此外,
苏里南财政部负责投资优惠政策, 苏里南工商会为设立投资企业提供一站
式服务。对于投资项目的具体监管由项目涉及领域的具体部门负责,由相
关部门牵头临时组成项目协调委员会。
5.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苏里南唯一的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是石油产业。根据苏里南法律规
定,苏里南石油的勘探和开采权由苏里南国家石油公司独家拥有,该公司
为完全国有企业, 有意投资苏里南石油产业的外国投资者只能通过与该公
司谈判,达成勘探和开采分享协议来参与苏里南石油产业。此外,在投资
行业方面,对外商投资无歧视性政策。
苏里南政府重视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目前,希望投资者在以下领域投
资:铝土开采、金矿开采、石油开发、农业(棕榈油生产、水稻种植)、
畜牧业、木材加工、生态旅游等。
5.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外国自然人想要在苏里南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需首先在苏里南工商会
注册成立公司。
苏里南允许外国投资者在除石油产业以外的其他 行业独资或控股经
营,没有股权限制,但其开办的公司必须在苏里南工商会注册。
5.2.4 BOT/PPP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