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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合作指南

乍得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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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得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2025年版 · 90页 · 59,223个有效字符

核对官方第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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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贸合作
3.1 经贸协定
近年来,乍得积极融入地区及世界经济,对外经贸规模总体稳中有升。
乍得是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CEEAC )、中部非洲经济和 货币共同体
(CEMAC)、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简称非加太集团)成员国。
2018年3月, 包括乍得在内的44个非洲国家在卢旺达首都基加利举行的非盟首脑特别
会议上共同签署《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协定》(ZLECAF)。2019年4月2日,该协议获
得22个成员国正式批准,达到最低生效门槛,于同年 5月30日正式生效,并于7月7日进
入实施阶段。2020年12月, 非盟第13次国家元首特别会议宣布ZLECAF协定将于2021年1
月1日起正式生效。目前,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 (AfCFTA) 框架内的贸易发展势头强劲,
已有48个国家交存了AfCFTA批准书。该协定旨在将非洲打造成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
区, 全面实施后将为整个非洲14亿人口创造一个商品和服务的单一大市场,GDP将达到
3.4万亿美元。受基建水平、海关执行能力等制约,又与 CEEAC等既有区域性自贸框架
有重叠,ZLECAF当前在乍实施效果有限。
乍得参与的优惠贸易协议包括:
(1)《中部非洲国家关税和经济条约》,规定乍得、刚果(布)、加蓬、喀麦隆、
中非、赤道几内亚六国对外实行共同关税,在联盟内对成员国产品实行零关税。
(2)《非加太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 协定》,即《科托努协定》
(前身是1975年的《洛美协定》),规定非加太国家97%的商品可免关税、免配额进入
欧盟市场。
(3)乍得是欧盟提供关税优惠的受惠国,根据 2012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的新普
惠制(GSP)方案,乍得属普惠制第一类国家。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欧盟
对乍得等49个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口产品实行免关税政策。
(4)乍得是美国《非洲增长和机会法》受益国, 包括石油在内的2260余项商品可
在普惠制下免税进入美国市场。
目前,乍得尚未加入与数字经济及低碳发展相关的国际协定和国际组织。
3.2 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