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得属于外汇管制国家,所有商业银行受中部非洲国家银行约束。2002年乍得引入
非洲商法统一组织会计系统。多家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乍得设有分支机构。
4.2.1 当地货币
乍得为非洲法郎区成员,货币和信贷政策由中部非洲国家银行(BEAC)决定和监
管。货币为中非金融合作法郎(Franc CFA)。
中非法郎与欧元 实行固定汇率,为 1欧元=655.957中非法郎。2025年,美元对中非
法郎的平均汇率为1美元=559.7593中非法郎。最新参考汇率可在中部非洲国家银行官网
(beac.int)查询。
人民币和中非法郎不能直接结算。
除乍得财政部事先许可的情况外,所有货币兑换、资金周转、与国外各类结算或在
乍得当地居留人与非居留人之间的结算, 必须通过中央银行、 邮电部门或经许可的商业
银行实施。
4.2.2 外汇管理
乍得所属的中部非洲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实行统一货币政策,实施严格
的外汇管制,在乍得注册的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设立外汇账户须经严格的审核和批准,
企业所得利润换汇和汇出乍得亦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且均要交税。个人合法收入须
缴税后汇出。
中非货币与经济共同体第 02/00/CEMAC/UMAC号关于外汇管理一体化条款规定,
当地居民或非当地居民旅行进出共同体边界海关时, 如其携带的外汇、 有价证券价值超
过100万中非法郎(约合2000美元),均需向海关申报。
4.2.3 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服务和金融服务在第三产业中比重很小, 主要银行为中部非洲国家银行乍得分
行(BEAC),负责货币发行等。
2011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乍得金融领域稳定评估》,认为乍得银行体
系存在高度依赖政府业务、银行投资组合过于单一、养老金机构管理急需改善、国有金
融股份效率不高等问题, 建议银行通过为大型项目融资实现投资组合多元化, 建议政府
建立国债定期发行制度解决目前的财政支付不及时的现象,培育地区国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