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每天1万桶的开采水平。
6.3 发展规划
在乍得最新一期国家发展规划“乍得互联互通2030”中,政府为矿业和油气产业设
置了专项计划。计划提出数个战略方向,包括修改矿业、油气产业法律法规,加快推进
全国地质矿产普查,实现矿业生产工业化,建设天然气开发利用设施等。发展规划提出
到2030年将矿业占GDP比重提高到5%,完成37.12万平方公里勘探和测绘,原油和成品
油增产。
目前, 在矿业发展规划指导下, 乍得政府已采取一些措施以提高国家矿业发展水平,
如引入俄罗斯、阿联酋、尼日尔等国际合作伙伴,调动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在内的私营部
门开展地质矿产调查等。
6.4 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矿业法】1995年6月20日,乍得N° 011/PR/1995号总统令颁布《矿业法》,对乍得
领土范围内涉及矿业开发的司法、行政、税收、金融以及其他方面做出了规定。2018年
2月,乍得颁布新版《矿业法》,所有涉及矿业勘查、勘探、开发、流通、加工和贸易
活动都适用于该法。然而,涉及石油、天然气和地下水的活动属于特别类活动,适用于
其他法律法规。
《矿业法》 全文可在 “非洲矿业立法地图网” (https://www.a-mla.org/en) 浏览或下
载。
《矿业法》规定,乍得境内一切地下和地表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从事矿业活动需
获得授权或许可,持证人士可依法获得其矿场和所开采物质的所有权。
(1)勘查许可证(Autorisation de Prospection)
①授权:由矿业局长依法签发。如申请勘查许可证被拒,也不能要求任何形式的赔
偿。
②权利: 该许可证不具有排他性, 只允许在除禁止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对矿物做地面
勘查。如要进行地表以下勘探,需申请其他许可证。
③有效期:有效期1年,可多次延期,每次延期1年。
(2)勘探许可证(Permis de Recher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