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权利和义务、福利报酬、合同的实施、终止和变更、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雇用、
劳资纠纷的解决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劳动合同】雇用员工的依据是工作合同,工作合同分为定期和无限期两种。乍得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批、终止和解雇做了如下规定:
(1)定期工作合同。一般不超过2年,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可续签一次。如工作
合同不超过6个月,雇员和业主可自由签订,可续签一次,但总期限不能超过2年。对于
6个月至2年之间的合同,需报乍得国家就业促进局(ONAPE)批准。
(2)合同审批。下列合同在实施前需经乍得国家就业促进局( ONAPE)审批:与
外籍工作者签订的合同;雇员在雇用地之外地区工作的; 6个月以上的定期合同;无限
期合同。
(3) 合同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可终止合同: 不可抗力的发生; 劳资双方共同协商终
止合同;合同期满。
(4) 解雇。 出现下列情况可解雇: 因雇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雇员身体健康状况不
佳;不能胜任工作;专业知识欠缺;失职;雇主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解
雇雇员须提前1个月通知,雇员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提前2个月通知,超过3年的提前2
个半月通知。解雇成本为36周的工资。
【劳动条件】乍得《劳动法》对劳务时间和假期做了详细的规定。
(1) 劳动时间。非农业员工法定劳动时间每周不得超过39个小时, 农业员工劳动时
间每年不超过2400小时。加班时间每年不能超过94小时,对于经批准的紧急工作,额外
加班时间不能超过每天11小时和每周54小时。22点至凌晨5点被视为晚班时间。在工业
领域禁止女性晚班工作。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晚班工作。
(2) 休息和假期。女性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每日应至少享有连续12小时的休息
时间。周休不得少于24小时,一般情况下周休为周六、周日。
(3) 带薪假期。每实际工作月中须有2个工作日为带薪假期。 孕妇产假最多长6个月。
雇员在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假期。
【劳动报酬】分计时制和计件制两种形式。
【职工社会保险】 乍得的社会福利保险由国家社会互助基金 (CNPS) 管理。 社会福
利保险涉及:(1)家庭补助、生育补助;(2)退休、残疾、养老和孤寡补助;( 3)
工伤、职业病补助。职工需按月向国家社会互助基金交纳,其中职工交纳数额为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