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关于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的合作协定》。根据协定,双方将采取措施,防止因跨境运
输与动物有关的检疫物和可能携带病原的物体将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从缔约一方领
土传到缔约另一方领土。 中国希望加强双方在卫生检疫技术和信息方面的合作, 增进双
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法规、国际标准、管理体制方面的交流。
【技术性贸易壁垒】土耳其要求进口玩具、医疗器械、机械、低电压设备、电磁互
换类等产品必须加贴欧洲标准标志——CE认证, 但是对于同样加贴该标志的产品, 来自
欧盟的产品可立即进入土耳其市场, 而来自其他国家的产品还须通过额外测试, 这种做
法在进入到土耳其境内的欧盟产品和其他国家产品之间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土耳其海关
2012年11月出台新规定对中国成品鞋、箱包和玩具加严抽查力度。
土耳其对瓷制餐具的进口设置了繁琐的试验和认证要求。 瓷制餐具必须通过土耳其
标准协会 (TSE) 的强制性试验和认证, 试验有时要耗时数月, 费用也非常高昂。 此外,
进口商还必须分别提供由当地兽医办公室出具的卫生报告和由当地商会出具的产品成
分清单。 土耳其对瓷制餐具施加的多重管理和繁琐试验, 事实上对瓷质餐具的进口造成
了不必要的损害。
土耳其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木质包装国际标准( ISPM15号)。所有用原木
包装的货件发往土耳其时,必须经熏蒸处理和去除树皮,并提供有效熏蒸证明,否则物
件将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5.1.5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进口管理制度】土耳其进口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海关程序
2000年2月5日,土耳其新《海关法》(第4458号)正式颁布,替代原先的第1615号
法规, 并在内容上作了如下调整:①进口产品可适用最长期限为24个月 (以前为12个月)
的临时性进口程序;②临时进口产品可部分(以前为全部)减免进口关税;③取消海关
仓库的垄断性;④进口产品在海关仓库的留滞时间不再受到限制(以前为 5年);⑤公
路运输、空运、海运将使用统一的报关单(以前是分开的);⑥将使用更加便利的新报
关系统。2001年11月,土耳其海关安全检测系统(GUMSIS)投入运行,2002年启用即
时报关系统(BILGE)。
海关程序特殊规定: 进口货物到港后45天, 如进口商不提货且出口商没有申请延期,
货物即被海关没收,被没收的货物将进入拍卖程序;如无进口商同意,海关不可应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