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措施】上述公职人员在其任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财产,将处以 3个
月的监禁。如在收到调查信件后仍未提供财产申报证明的,将处以3个月到1年的监禁。
如经调查发现收取不法财物, 但其金额未达刑法管制范围, 将处以3年至5年监禁及
500万至1000万里拉的罚款。
5.10 外国企业承包商当地工程的规定
5.10.1 许可制度
【政策法规】 土耳其规范外国承包商在土耳其承包工程的法规主要是 《公共采购法》
和《公共合同采购法》等。土耳其《公共采购法》规定,本地设立的企业竞标者相较外
国合资公司可享受15%的价格优先权,该规定构成对外国投标者的歧视,但一般大型项
目为了公平起见,不采用该法律规定。同时,参与政府采购的竞标资格需要认证,费用
昂贵、过程复杂,导致许多企业因为难以及时获得认证而无法参与竞标,降低了竞标的
公平性。 土耳其亦是工程承包大国, 因此土耳其政府或私人业主通常不会在同等条件下
选择外国承包商。从实践来看,外国企业基本上无法参与土耳其的土建工程。
【申请要求】外国承包商在土耳其承包工程时需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投标人需提交能够显示其财务状况的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
(3)能够证明投标人在该项目领域的业绩,以及在相关领域已完成的营业额;
(4)投标人需提交其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和质量控制体系等文件;
(5)投标人需提交其工商注册文件;
(6)投标人需至少提交投标价的3%作为保证金;
(7)投标人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在确定其中标前,需在规定的期限内,
以书面的方式解释其标价过低的原因;
(8) 中标方须在签订合同前, 提交相当于合同价格6%的保证金 (一般为履约保函) ,
若中标者无法完全履行其义务,保证金将收归国家财政所有,并且不需任何法律程序。
若中标者无法完全履行其义务,由发标方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者中标,以此顺延。
若中标者系合资公司,合同需由所有的合伙人签署。
【资格限制规定】土耳其对在土耳其承包工程的外国承包商资格的限制规定主要
有: